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办〔2018〕368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佛山市
顺德公证处设立办证点的批复
佛山市司法局: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公证处设立办证点的请示》(佛司办〔2018〕第150号)收悉。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办通〔2005〕25号),经研究,同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公证处在顺德区设立三个办证点,地址分别为:大良街道办事处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宜新路1号银海大厦14楼A3和A4室;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顺北大厦3楼303、304号。
此复。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