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2020〕(02)11263号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刘磊律师:
本机关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你提交的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在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证号:14403202010155325。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3日
索引号: | 006940167/2020-0978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 | 2020-10-13 |
名称: |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刘磊) | ||
文号: | 粤司律许决字〔2020〕(02)11263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主题词: |
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2020〕(02)11263号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刘磊律师:
本机关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你提交的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在北京市嘉源(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证号:14403202010155325。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3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 联系方式:020-86351202
粤公网安备44011102001570号
粤ICP备05090046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0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