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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67/2021-0099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司法厅 成文日期: 2021-01-05
名称: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行政许可决定书(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
文号: 粤司律许决字〔2021〕(02)-000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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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行政许可决定书(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1-21  浏览次数:-


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2021(02)-00011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

事务所设立分所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

本机关于202114日收到你所提交的申请设立北京己任(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材料。

经审,你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九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设立北京己任(深圳)律师事务所,该所作为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福田区的分所。住所为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大厦15204号,派驻律师为董宁、吕沛()、赵耀,负责人为董宁,日常监督管理机关为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2628415

请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刻制的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深圳市司法局备案。





广东省司法厅

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