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许决(东)字〔2021〕9号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经东莞市司法局核实,申报李楚倩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的资料收悉。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二条、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李楚倩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登记,在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执业。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日
索引号: | 006940167/2021-0357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名称: |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李楚倩) | ||
文号: | 粤司许决(东)字〔2021〕9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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