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2021〕(01)-04971号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事务所章程
(合伙协议)变更决定书
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
我厅收到你所变更本所章程、合伙协议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所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变更后主要内容:《律师事务所章程》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删除)、第三十六条(删除)、第三十七条(删除)、其后章节顺序依次调整,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十一条 本所系依照《律师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由合伙人秦皖、许玉洁、雷任芬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发起设立,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后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四)推选、通过、罢免本所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人选;······第三十二条 本所根据发展需要,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为本所的民主管理机构,是本所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机构,在合伙人会议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合伙人会议可对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质询,并有权对管理委员会成员予以罢免。在未设立管理委员会之前,由本所主任代行管理委员会职责。第三十三条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本所合伙人及若干经营管理人员组成。除合伙人外,其他委员由合伙人会议表决产生,并聘任。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即管理委员会主席,由管理委员会大会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连选连任。第四十八条 本所开办资金由合伙人秦皖、许玉洁、雷任芬自筹解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合伙人约定,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共计30万元。第四十九条 出资人的具体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姓名:秦皖,出资数额:10.2万元,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比例:34%。姓名:许玉洁,出资数额:9.9万元,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比例:33%。姓名:雷任芬,出资数额:9.9万元,出资占全部出资额的比例:33%。《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秦皖、男,许玉洁、女,雷任芬、女,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30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秦皖:10.2万元34%;许玉洁:9.9万元33%;雷任芬:9.9万元33%。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四)推选、通过、罢免本所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人选;····第二十一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四)合伙人被除名的,其合伙资本按其实际出资额和事务所财产状况进行核算析出。被除名的合伙人因严重过错造成事务所损失的,应予赔偿。······。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