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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67/2021-1197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司法厅 成文日期: 2021-10-08
名称: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江门分所)
文号: 粤司许决(江)字〔2021〕43号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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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江门分所)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



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许决()字〔202143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江门分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经江门市司法局核实,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江门分所变更申请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江门分所的登记地址由“江门市蓬江区建安街1号105、108、110室”变更为“江门市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2号楼北区首层,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