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许决(汕尾)字〔2021〕11号
广东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博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经汕尾市司法局核实同意,注销司法鉴定人林向东执业登记的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广东博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林向东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21日
索引号: | 006940167/2021-1593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名称: | 广东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东博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林向东) | ||
文号: | 粤司许决(汕尾)字〔2021〕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
主题词: |
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许决(汕尾)字〔2021〕11号
广东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东博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经汕尾市司法局核实同意,注销司法鉴定人林向东执业登记的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广东博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林向东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21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 联系方式:020-86351202
粤公网安备44011102001570号
粤ICP备05090046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0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