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2022〕(02)-05004号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变更决定书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我厅收到你所变更本所负责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所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所负责人由廖耀雄(执业证号:14403199310544540)变更为何张婧(执业证号:14403200611839647)。
请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原件上交至深圳市司法局,由该局办理证书变更事项登记。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