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粤司律许决字〔2022〕(02)-13305号
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增派、撤回律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本机关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你所提交的增派律师、撤回聘用李湘漪 律师的材料。
经审核,你所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2019年修订)》(粤司规﹝2019﹞1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到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执业,撤回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 李湘漪(执业证号:M0010) 到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