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朱益军等
21人任公证员的通知
广州、佛山、韶关、惠州、中山、潮州、云浮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曹德龙等334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4号),司法部任命我省朱益军等21人为公证员,具体名单如下:
1.朱益军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2.胡锟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3.林敏燕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4.敖克美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5.卢嘉仪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公证处公证员;
6.孔以涵担任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公证处公证员;
7.李梓豪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公证员;
8.陈慧兰担任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公证处公证员;
9.蒋靖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10.王立璜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11.陈琳琴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12.郑绮雯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13.黄健华担任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公证员;
14.李鹏程担任广东省始兴县公证处公证员;
15.冯志杰担任广东省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公证员;
16.黄紫晴担任广东省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公证员;
17.徐春玲担任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公证处公证员;
18.黎玉泉担任广东省中山市香山公证处公证员
19.陈淳担任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公证处公证员;
20.张家成担任广东省郁南县公证处公证员;
21.胡学洲担任广东省云浮市安城公证处公证员。
上述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1月16日起算。请相关单位及时登录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补录新任公证员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