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段景慧等
17人任公证员的通知
广州、深圳、江门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孙莉等39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54号),司法部任命我省段景慧等17人为公证员,具体如下:
1.段景慧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2.古金青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3.彭湧杰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4.肖敏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5.杨文霞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6.招逸懿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7.钟桂桃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公证员;
8.张鉴嘉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员;
9.张曦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员;
10.钟韶臻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员;
11.黄斯斯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公证员;
12.杨兴宁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公证员;
13.彭镘羽担任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公证员;
14.张雅蓉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公证员;
15.蒙盈盈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公证员;
16.王小军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公证员;
17.刘洁茵担任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公证处公证员。
上述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起算。请相关单位及时登录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广东省公证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录入新任公证员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