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批复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你处《关于设立便民公证服务窗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号)的规定,同意你处在广州市新设两个公证便民服务窗口,地址为:1.白云区棠景街棠溪经济联合社党群服务中心;2.天河区车陂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此复。
广东省司法厅
2025年1月13日
索引号: | 006940167/2025-000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司法厅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名称: |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批复 | ||
文号: | 粤司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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