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王子
留言日期:
2022-08-03
主题:
环保处罚关于滞纳金
内容:
请问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15天内,没有申请复议,也没有起诉,自收到后第2个月开始起诉,请问在收到后的第16天至起诉之日的这段期间,是否计算滞纳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8-05
答复时间:
2022-08-05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有权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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