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cw
留言日期:
2022-12-08
主题: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内容:
您好,本人曾于2011年9月入学全日制大专学校,因个人原因2012年2月退学。 根据“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4月28日)施行前已取得高等学校大专学籍(考籍)或者大专学历的属于“老人”,在取得本科学历或者研究生学历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请问本人2011年9月入学的学籍,是否适用于“老人”,即该学籍已退学且无法取得毕业证的情况下,在考取其他本科学历后,是否依然具备“老人”资格,盼请答复,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2-09
答复时间:
2022-12-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
答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如您20119月入学全日制专科学校,2012年退学,未能取得相应学历,现准备通过自考获取本科文凭,不适用“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4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执行《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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