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郭凯欣
留言日期:
2023-11-07
主题:
关于咨询法考考试资格
内容:
您好,根据司法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请问如何认定已取得学籍(考籍)?如参考人为非全日制本科,2018年6月30日毕业,但于2015年1月开始参加非全日制本科的考试(学信网无法查询非全日制本科学籍),是否可以视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并参加考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08
答复时间:
2023-11-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
答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咨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面的业务,请拨打电话:020-8635068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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