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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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留言日期:
2025-02-05
主题:
关于单位职责
内容:
司法厅设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想请问:1、根据该处职责,是否应当监督市、区、镇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中不正规,违法现象?
2、那么市、区、镇相关执法人员,如果在实施行政执法中出现不正规,违法现象应当由哪个部门
(单位) 负责监督?
以下是该处部分职责内容,我的理解是你们应当履行职责。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