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东莞仲裁委积极为纠纷双方搭建沟通桥梁,避免双方陷入纠纷‘拉锯战’,圆满地解决问题。”近日,企业双方均委派律师向东莞仲裁委员会(下称“东莞仲裁委”)送上锦旗。这是一起企业加工合同纠纷案件,东莞仲裁委团队坚持不懈深度介入,促成双方和解。
7月20日,东莞提升末端执行力大会召开,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加快东莞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承担更大责任。作为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的全市唯一仲裁机构,东莞仲裁委将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紧抓关键突破口,落实末端执行力建设,主动对标一流,敢于争创一流,以案件办理成效服务“双统筹”,助力稳增长。
立足东莞“双万”新起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东莞仲裁委围绕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通过创新“调解+仲裁”等措施,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调处解决机制,助力东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科学解纷
消除认知误区服务企业发展
“我与企业双方联系数十次,通过电话、微信等反复沟通,在企业之间进行调解协商,讲清楚法律责任。调解工作要站在当事人立场,对争议点、问题点进行逐个击破。”詹灵星是东莞仲裁委一名办案秘书,全程参与了这起纠纷的解决。
这起纠纷的两家企业,一家是位于东莞的代工企业,另一家是位于香港的外贸企业。香港企业向东莞企业下单生产,双方的加工合同纠纷标的金额达数百万元。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因沟通不畅产生了矛盾,东莞仲裁委受理该案后,办案秘书即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推动双方尽快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该案开庭时,双方争议较大、存在明显分歧,且港企对内地法律不熟悉,东莞仲裁委立足于双方利益采用调解方式进行处理。如调解不成,东莞仲裁委仲裁庭就会依法作出裁决,但这并不利于真正有效化解双方矛盾,亦不利于解决企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东莞仲裁委秘书部部长孙成蛟对记者说。
在解决过程中,詹灵星没有半点松懈,坚持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立足实际,将法律原则与人性化措施有效地结合。“我耐心详细地向一方当事人释明法理、剖析问题,说明对方存在经营困难、资金紧缺的实际情况;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阐明对方在内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境外执行时间长,不利于追讨损失等实际情况。”她说。
在此后一个月时间,为促成双方和解,东莞仲裁委安排专人不厌其烦、想方设法让双方权衡利弊、坦诚交流,累计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沟通50余次,通话时长超过10个小时。
7月1日,东莞仲裁委将双方约在一起,当面再次尝试推进本案调解。受疫情影响,香港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好不容易达成和解意向,但当事人尚有疑虑。经过仲裁庭和办案秘书反复解释做思想工作,直至当晚9时,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共识并签署调解协议。
“为确保当事人第一时间拿到调解书,该案仲裁员、办案秘书、秘书部负责人和东莞仲裁委有关负责人,均坚持在岗待命,实现仲裁文书即时拟就、即时呈批、即时用印、即时送达和取得回执,顺利化解了这起纠纷。”孙成蛟说。
这便有了近日企业双方分别向东莞仲裁委致送了感谢锦旗的一幕。东莞仲裁委团队连续奋战为当事人双方解决纷争,让双方均满意而归。
顺应时势
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效能
在这起个案中,东莞仲裁委创新“调解+仲裁”形成优势互补,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调处解决机制,不仅体现了东莞仲裁的速度和担当,而且为服务莞港两地企业、维护和谐营商环境作出了努力。
东莞仲裁委是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机构,亦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自2021年3月正式对外受案以来,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努力为东莞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调处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而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东莞仲裁委认真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夯实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对外合作的基础,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全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仲裁法律服务。”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说。
为此,东莞仲裁委根据《仲裁法》,结合东莞外向型经济特点,制定实施《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为东莞处理涉外仲裁案件提供了仲裁高效解决机制。东莞仲裁委与两家国内一流的法律专业院校签订全方位合作协议,并委托高校国际法领域专家团队开展涉外商事仲裁相关规则制定研究,推动学术研究成果落地。
目前,东莞仲裁委组建了高水平国际化仲裁员队伍,有针对性地吸纳国际贸易等领域且具备外语开庭能力的仲裁员,聘任了366名境内外优秀仲裁员。
“东莞仲裁委关注企业诉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及时回应广大民商事主体对仲裁服务的新要求,特别重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手段。”潘长河表示,东莞仲裁委将充分发挥互联网和远程操作的优势,全面实施线上案件管理,不断升级完善相关线上系统,持续完善远程视频开庭功能开发,确保仲裁程序各环节顺畅推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东莞仲裁委积极推出利企便企服务举措,比如,提供在线办理全部仲裁立案事务,实现24小时全天候办理,并安排专人对接跟进全流程立案服务,确保“线上互通、专人专办、解决到底”。而且,提供在线仲裁服务,包括所有开庭、调解和其他仲裁程序等均可在线进行,做到足不出户“云仲裁”。
主动作为
建立机制合力解决金融纠纷
创新“调解+仲裁”模式,为东莞化解纠纷展开新探索,东莞仲裁委积极践行金融纠纷解决新渠道,以创新服务惠及广大群众和企业。7月12日,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下称“市金消协”)、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市金调委”)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立金融纠纷仲调对接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和仲裁机构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作用。
东莞的金融总量较大,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也与日俱增,近年来,东莞在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形成一些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东莞仲裁委将与市金消协、市金调委将在调解仲裁对接、业务合作、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宣传协作等方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深挖合作空间、探索创新协作形式。同时,进一步强化调解、仲裁有机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灵活运用调解仲裁组合拳化解金融纠纷。
在潘长河看来,此次将促进行业调解与仲裁有机衔接,有利于整合双方资源和加强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创新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东莞贡献东莞仲裁的智慧和力量。
为深入构建多元纠纷调处解决机制,东莞仲裁委主动与市各级部门建立“调解+仲裁”创新模式,切实为广大企业纾困解难。
近期,东莞仲裁委拟与市住建局共同搭建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平台,形成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此次合作为有效解决全市建工行业内的工程争议问题,通过搭建纠纷协调处理机制,进一步开展工程技术咨询,争议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发挥仲裁专业高效解纷优势,形成内外合力。
东莞仲裁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如当事人需要,可交由东莞仲裁委组成仲裁庭,加强对接协调,提高处理效率,尽快根据调解协议作出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通过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仲裁机制优势,能有效满足建设工程行业内的商事主体对争议解决的专业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