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政府法律顾问真正成为防范风险的“守门员”、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广州市司法局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的方式方法,全国率先试行政府部门首席法律顾问制度,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保障首席法律顾问“全覆盖”
广州市于2021年11月制发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有关文件,指引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其中31个市政府部门于2021年底前试行设立首席法律顾问,并向广州市司法局备案。
针对未落实到位的少数部门,广州市司法局专门发送提醒函,明确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法治广州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督促限期设立,目前试行的31个政府部门已全部设立首席法律顾问。
首席法律顾问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以分管领导或者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主要人选,担任首席法律顾问的人员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熟悉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全程参与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各环节。
成为防范风险的“守门员”
试行设立首席法律顾问,可以较好地解决市政府部门内部法律顾问人才队伍缺乏的问题,是选优配强内部法律顾问的首要步骤,也是落实市直部门法律论证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
设立首席法律顾问,有助于破解市直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展不均衡、法律顾问使用率不够高、人员流动性大的困境,进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防范法律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各单位以试行设立首席法律顾问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配套工作机制,将促进全市全面理顺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有效推动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
把好行政决策的“法律关”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各部门共计配备内部法律顾问约300人,专门从事单位内部法律顾问事务,以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的知识,在推进立法、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方面,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为政府依法决策把握关键“法律关”。
在广州市政府、各区政府及有行政执法权的市政府部门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接下来,将持续优化法律顾问的队伍结构,打造既懂政策、又知民情,立场坚定、专业过硬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的主体作用、内部法律顾问的基础作用和外聘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助力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贡献法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