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尾海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秉承“建设人民满意的海事”宗旨,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按照汕尾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汕尾海事局以深化“现场执法+法治宣传”行动为主要措施,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为法治海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普法责任制机制。
(一)坚持党委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普法工作是推进法治海事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汕尾海事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海事建设总体部署,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落实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整体格局,为加快推进法治海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普法为民,落实普法责任。汕尾海事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海事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定“八五”期间普法工作指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压实部门普法责任,扎实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同时将普法责任清单纳入政务公开重要内容,通过政务大厅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普法责任得到严格落实,普法效果群众满意。
(三)坚持重点突出,强化宣教力度。汕尾海事局聚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责主业,内外兼修,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内部培训,以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知识。二是强化外部宣教,围绕安全生产月、“7·11”航海日、“12·4”全国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进校园、上船头、进企业、访渡口等形式,突出宣贯《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一)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每年制定印发《中共汕尾海事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一季一学”要求,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现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党委书记宣讲活动,对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及政策制度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抓全员学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依托广东海事大讲堂、汕尾“品清、海清、和清、正清”讲堂平台,综合运用网络课程、进站培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常态化教育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坚持“请进来”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学内容。常态化开展日常学法、年度考学、宪法宣誓等活动,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有效夯实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基本功。
(三)抓机制建设。一是制定印发《汕尾海事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汕尾海事局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指标表》,将普法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强化法制宣传,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注重海事执法人才和法制专业人才培养,成立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小组和法规及政策研究工作专班,吸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审查力度,着力解决一线执法难题,助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为开设法律讲座、聘请法律顾问、印发普法资料等提供经费保障。
(四)抓以行践学。汕尾海事局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和依法履职能力培养。一是常态化开展联合船舶安检、执法交叉督查、优秀案卷评查、联合巡航执法等业务实训,实现岗位练兵,培养岗位能手。二是以考促学强本领,每年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和广东海事局组织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全员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与率及优秀率两个100%的工作目标。
三、探索普法宣传融合点,
着力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一)结合志愿活动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汕尾海事局设立党员服务示范岗,践行“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把群众呼声作为普法宣传“风向标”。组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一线开展海上交通安全知识、防范商渔碰撞等宣传服务工作。联合团市委连续15年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今年上半年组织局青年骨干前往陆丰市湖东镇第二小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讲座,安全及法律知识惠及千余名师生。
(二)结合重要节点开展“阶段性”普法宣传。围绕“6.25”世界海员日、“7.11”航海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具有海事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青年深入中山渡口、景区、码头等开展安全乘船、环保出行、预防溺水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劝导游客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主动配合地方开展普法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关键节点,为前来咨询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专业答复,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三)结合阳光政务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制定印发《汕尾海事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工作方案》,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电子问卷等方式征集普法需求并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服务对象诉求,并将其作为政务服务改进方向的第一手资料。制定《政务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依托“一个中心、三个窗口”,通过组织业务指导座谈会、海事处长接待日等活动,听取服务对象关于业务办理及政务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服务热线和现场反馈等方式开展“靶向式”普法活动。
(四)结合行政执法开展“实时性”普法宣传。坚持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推进落实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在日常检查中,耐心宣贯、解释具体法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操作规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执法全过程加强普法宣传,落实《广东海事局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当事人做到“讲明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
(五)结合新媒体开展“创新性”普法宣传。汕尾海事局组建宣传工作组,积极探索和运用“互联网+普法”技术手段,在巩固传统法治宣传的基础上,借力新媒体新技术,拓展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创新普法内容、丰富方式方法,紧贴社会热点,以法治视野为切入点,定期推送普法内容,推动普法从“盲目给”转变为“按需补”,切实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汕尾海事局普法内容多次被“学习强国”“南方+”“交通强国”“中新网”“汕尾日报”等权威性媒体转发和引用,有力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厉行法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汕尾海事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有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法治汕尾、推动幸福和谐美丽汕尾建设贡献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