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云浮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公布《云浮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这是广东省首部专门规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填补了云浮市长期以来园区地方管理的法律空白,其切口小、地方特色鲜明,进一步优化云浮园区发展空间,为促进云浮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相关部门表态将结合职能贯彻落实《条例》推动云浮园区高质量发展。
据悉,《条例》设五章,共三十四条,注重与《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相衔接,着重从明确机构职责、规范建设管理、壮大产业集群、落实科技创新、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区域合作等六方面着手,设置符合云浮实际、体现云浮地方立法特色的制度。
云浮目前已建成5个省级产业园区,实现了产业园区县域全覆盖,对当地工业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23年云浮全市省级产业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百亿园区达到3个,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突破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