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大庆一经营者进价1.2元/斤的土豆,销售价格从1.4元/斤涨至2元/斤被罚30万元,引发关注。
据大庆日报消息,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此外,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一批哄抬物价的案件,其中均是日常蔬菜超过了最高差价率被处罚1万元—3万元不等。具体如下:
①大庆市萨尔图区一家美果蔬店拟处罚1万元:
黄瓜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
大葱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
白圆葱进价1.2元/斤,售价1.58元/斤,加价率31.7%;
土豆进价2.2元/斤,售价2.88元/斤,加价率30.9%;
青笋进价3.8元/斤,售价4.99元/斤,加价率31.3%。
②大庆市萨尔图区百湖佳佳乐购超市拟处罚2万元。
大龙茄子进价2.07元/斤,售价2.98元/斤,加价率43.9%;
土豆平均进价1.45元/斤,售价1.98元/斤,加价率36.5%。
③大庆高新区惠购生活生鲜超市拟处罚2万元。
黄瓜进价5元/斤,售价7.98元/斤,加价率59.6%;
芹菜进价4元/斤,售价6.98元/斤,加价率74.5%。
④大庆高新区乐邻鲜生活超市拟处罚2万元。
白菜进价2元/斤,售价2.98元/斤,加价率49%;
茄子进价3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66%。
⑤大庆市龙凤区莹阳客隆超市拟处罚1万元。
油豆角进价5.5元/斤,售价8.98元/斤,加价率63.27%。
⑥大庆市让胡路区九宝果蔬超市拟处罚0.5万元。
销售的土豆进价2元/斤,售价3元/斤,加价率50%。
⑦大庆市让胡路区丰泽园庆果生鲜超市拟处罚1万元。
土豆进价1.3元/斤,售价1.88元/斤,加价率44.6%。
⑧大庆市让胡路区希望庆果生鲜超市拟处罚3万元。
角瓜进价1.34元/斤,售价1.98元/斤,加价率47.76%;
豇豆角进价3.4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46.47%;
西兰花进价3.65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36.44%;
螺丝椒进价3.7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34.59%。
大庆市场监管局回应:处罚合理
8月31日,大庆市市场监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5万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该工作人员回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