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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贩卖出生证医院负责人被刑拘,该院曾多次被罚

时间 : 2023-11-16 15:53:04 来源 :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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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下午

  佛山市卫健局回复记者查询时表示

  日前接到 上官正义提供的

  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勾结网络中介

  贩卖出生证举报后

  佛山市卫健局就立即联合公安等多部门

  成立专责工作组

  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

  目前,该医院相关负责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相关调查取证仍在进行中

  据此前报道,11月10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公开指责广东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勾结社会中介,以12万元的价格贩卖出生证,包括全套真实住院生产记录。

  11月11日,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确认,该院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该院法人代表、大股东张力扬,未接通来电。

  梳理相关裁判法律文书可以发现,该院院长张明胜和法人代表张力扬为父子关系,他们运营医院一度亏损,还多次因欠租被房东追讨。

  1、福爱嘉医院2019年6月挂牌开诊

  福爱嘉医院网站显示,院长张明胜先后在湖南和广东清远市创立并担任3家医院的骨科主任、院长,发表国家核心期刊医学论文20余篇;曾经获省、市级科研立项七项,获国家专利技术3项,被清远市委市政府两次授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从(2022)粤0604民初430号判决书中了解到,张明胜和该院法人代表、大股东张力扬为父子关系,并曾被指控侵害公司利益,被该院当时的另外五位股东诉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该判决书显示,张明胜曾任职于某县医院院长,离职后一直游说包括原告股东在内的朋友投资给他开设医院,并做出许多承诺。

  五位原告股东表示,经张明胜多次撮合,双方确定合作,先于2017年9月20日登记成立第三人佛山市福爱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爱嘉公司”),后通过福爱嘉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成立福爱嘉妇产医院,由被告张力扬为法定代表人,张明胜任院长,经营福爱嘉医院。

  福爱嘉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张力扬出资1530万元,占公司资本51%。五位原告股东以现金转账等方式完成出资股本并占股44%,另有第三人股东股份占比5%。公司股东协议签订后,张明胜、张力扬在佛山市禅城区格沙工业区A2座首层1号之一的地址上建成福爱嘉医院。

  福爱嘉医院微信公众号推文显示,这家“父子档”的妇产医院,在2019年6月30日挂牌开诊。

  2、张力扬被判补缴出资额近千万元

  2021年,五名原告股东状告作为医院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的张氏父子,称其不但没有按时足额出资,而且还违反会计制度,经营中存在大量违规违法行径。原告提出的内部审计,发现短短两年间,高达3000多万元的投资在医院账面上出现巨额亏损,五原告的股东权益被侵蚀为负值。公司账上不但没有资金,还多次因欠租被房东追讨,已经形成公司经营困局。

  原告股东认为,亏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两被告并未真实出资,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实施违规违纪违法经营所致。另外,张氏父子长期把持公司账目,不公开经营报告,隐瞒股东私下违规经营等等,都严重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原告股东要求张氏父子补缴出资并支付违约金。

  张氏父子辩称,经营公司期间存在虚假作账、违规报销等问题纯属原告股东主观臆断。公司早期聘请的会计人员水平、能力有欠缺,并且流动性大,导致公司账册或许出现了一些遗漏或错计的问题,但不能证明系被告授意财务人员如此操作。

  张氏父子表示,收到诉状后,也自行聘请了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即便排除部分重复记账或错误记账的情形,被告投入公司的款项也超过了应投入的数额,不存在通过虚假作账、违规报销等手法扩大投入资金的问题。

  禅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张力扬作为福爱嘉公司持股51%的股东,应按约向公司缴纳出资1530万元。法院最后判决,张力扬向佛山市福爱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9935345.99元并支付违约金。

  3、医院曾6次遭行政处罚5名股东退出

  工商信息显示,福爱嘉院有6次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其中5次处罚机关为卫健和医疗保障部门。

  今年4月25日,禅城区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曝光信息中,披露了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2022年9月,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对佛山福爱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33281.9元;罚款146610.09元。

  其他行政处罚包括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等。

  此外,前述五位原告股东在今年6月12日前完成退出投资福爱嘉管理有限公司的手续,6月13日作为公司受益人的张力扬股份占比由51%上升至85%。

  4、佛山网信办:医院负责人被警方控制

  从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处获悉,9月中旬,上官正义根据网络中介提供的信息,来到福爱嘉医院进行取证,发现该院相关资质齐全,是一家具有办理正规出生医学证明资质的机构。

  上官正义提供的材料显示,有网络中介人员称他们与该私立医院合作,想给“自己的小孩”办理广东佛山出生证的人,可以持自己的身份证伪装成产妇到该医院建档,由一名真实的产妇以假产妇名义住院,等产妇把孩子生下来,假产妇就以这个孩子与她是“母子”的名义办理出生证明并拿走。这个孩子自己需要的手续怎么解决?上官正义表示,由孩子的真实血缘父母与孩子再做一个亲子鉴定就能上到户口,并办理相应的出生医学证明。上官正义表示,这只是一种“常规手段”。

  在上官正义多年追踪中,他发现此类涉嫌贩卖出生证明的医院以私立医院为主。“可能是私立医院可操作性更强。”

  在本次佛山之行,上官正义先通过和中介当面沟通并收到对方发来的相关材料,然后去医院印证中介说法,同时联系上一位购买出生证明的客户,完成了多方交叉取证,并将线索反馈给公安机关。

  10月11日,佛山市网信办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确认,该院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情况也向上官正义进行了通报。

  上官正义表示,从广东佛山及广西南宁、湖北襄阳等地有关部门处置情况来讲,反应还是十分迅速的,此外他将继续追查贩卖出生证明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正常的孩子出生之后,怎么可能会花这么高的价格‘买’出生证呢?这些孩子,就是买来的孩子上不了户口,所谓‘抱养的’、‘领养的’孩子上不了户口,他们才会冒这个风险,才会花这么高的价格去买出生证,洗白身份。有些孩子还没出生,就被中介层层转卖,就被别人沦为商品在兜售了。”上官正义说。

  5、律师建议:利用信息化技术减少漏洞

  四川律师介绍,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印制、并由新生儿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卫健部门签发的“人生第一证”,用以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并用以办理公民身份证件的重要公文书。违法出具、贩卖出生医学证明,不仅将会受到吊销执业医师证在内的行政处罚,而且还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可以证明身份的出生医学证明,构成了买卖身份证件罪,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认为,如果相关当事人在贩卖出生证明的过程中,相关医院的医疗人员明知被倒卖的出生证明是用于拐卖儿童,相关当事人则将有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拐卖儿童犯罪。“非法流通的出生证明被用于被拐卖儿童的上户,相关当事人则属于贩卖儿童犯罪的帮助犯,其犯罪行为将以拐卖儿童定罪处罚,将面临最少5年、最高死刑的量刑处罚。”

  律师建议,卫健部门应该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从孕妇产前诊断阶段开始建立新生儿档案,全程实现数字化、无纸化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户政部门也应当与卫健部门加强协调,利用在线技术无纸化办理出生证、户政登记,即方便群众办证,也不给心怀不轨的人员钻空子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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