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编造虚假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根据潘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宣判后,潘某某表示不上诉。
4月1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编造虚假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根据潘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宣判后,潘某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