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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软暴力”手段强买强卖构成犯罪吗?法院这样判

时间 : 2025-05-09 10:02:14 来源 : 深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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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案例中,张某、王某、赵某等三人合伙以模糊标价误导消费者,并在顾客提出异议后,通过言语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强迫其高价购买商品,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最终,该团伙被依法查处,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如何避免让自己遇到“软暴力”等强迫交易行为?

  核实价格细节:遇到模糊标价,如未标明单位,务必主动询问确认计价方式。

  拒绝强迫交易:若遭遇威胁,可明确拒绝购买,避免直接冲突,优先确保人身安全。

  保留证据:将与商家的沟通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保存交易单据,收集记录商家威胁言语或行为。

  投诉举报:若无法达成协商,可以通过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微信维权等渠道投诉维权;还可以直接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法律途径: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司法途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

  普法君提醒:商家应诚信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

  普法君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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