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度融合。
聚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中山市法治文化公园作为集普法、休闲、景观功能一体化的普法平台,寓教于乐、情景交融,让市民群众在休闲中感受法治精神。
结合法治乡村建设,立足各村(社区)特点,打造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等阵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弘扬法治精神深度结合。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目前,中山市共有8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34个村(社区)获得“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紧抓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乡村治理、预防诈骗、劳动就业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来,全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80多场。
聚力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古镇司法所的调解员正在为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延伸工作触角,建立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队伍,积极协助村(社区)化解村民间婚姻家庭、邻里物权、债务、宅基地等矛盾纠纷,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1-8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3623宗,成功调处3582宗,成功率98.87%,履行案件3529宗,履行率98.52%。
聚力提升乡村法治化水平
▲西区街道彩虹社区召开物业小区“法律明白人”宣讲会。
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百所兴百村”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至少与1家村(社区)党组织结对,通过党建共联共建,组织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结对联系村“两委”制定村规民约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讲,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展力所能及的捐资助学、捐资帮扶活动,帮助结对联系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服务中山市乡村振兴。今年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基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665次,解答法律咨询3917宗,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58份,开展人民调解45宗,法律援助6宗,其他法律服务97宗。
聚力筑牢乡村安全防线
▲石岐司法所远程帮教探视会见系统,架起高墙内外的“亲情桥”。
深入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强化分类管控,提升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报到、点名、核查、思想汇报等日常监管制度,落实市局每月1次、司法所每月2次风险研判分析制度,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助力和谐乡村建设,大力推进远程帮教探视会见试点工作,今年以来,石岐、三乡、小榄、黄圃以及火炬开发区五个镇街开展视频远程会见565宗,家属会见人数1150人次,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戒毒人员亲属因路途、经济、身体等原因造成会见不便的问题,真正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与亲属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