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民法典对农村承包地、绿色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规定都体现了法治对“三农工作”的关切。
▲肇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国辉致词。南方+ 唐锦洪 拍摄
10月18日,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肇庆系列活动之法治文化基层行“学党史悟思想 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下乡助振兴”活动深入到高要区大湾镇高第村,专题宣讲民法典物权篇,满足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典”亮乡村振兴之路。
“高第村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高要区大湾司法所所长李植炼结合大湾镇高第村的实际情况,围绕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两大主题,融专业知识于具体案例中,对民法典中的热点新规进行讲解,为高第村乃至大湾镇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力度,提升乡村法治品质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肇庆市司法局向高要区大湾镇高第村赠送普法书籍。南方+ 唐锦洪 拍摄
李植炼还重点介绍,民法典物权编第十一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些新规定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改革部署展开,进一步明晰了承包地流转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效果。
在专题宣讲中,除了重点宣讲民法典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之外,高要区普法办副主任文汉军还给各位村民介绍,如何使用《民法典》这张“护身符”。
▲高要区大湾司法所所长李植炼向村民作专题法律宣讲。南方+ 唐锦洪 拍摄
肇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国辉表示,保护民事权利,不仅为社会长治久安筑牢基础,而且有利于调动全民积极性,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村集体、村民、土地承包经营者,无不大有裨益。希望通过活动,让参与者学懂弄通民法典,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做好民法典精神的宣讲者、示范者、实践者,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肇庆、法治肇庆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高要区普法办副主任文汉军与村民作法律知识问答互动。南方+ 唐锦洪 拍摄
活动现场,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司法局、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庆市信访局等单位的普法志愿者还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高要区普法志愿者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南方+ 唐锦洪 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