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等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大埔县湖寮镇森堂公祠、通议第,梅县区丙村镇群丰大夫第(仁厚温公祠)等地,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互动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梅州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并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致认为,通过贯彻实施《条例》,客家先民契合生态文明理念,契合山水田林湖草国土空间规划的围龙屋,保护和活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检查组建议,要以《条例》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强《条例》宣传,营造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共同保护客家围龙屋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加强围龙屋保护和活化利用,推动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东亚文化之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