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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时间 : 2022-09-21 15:27:2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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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近年来,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迈上新台阶,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九龙治水”变“握指成拳”

  在过去,“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情况长期困扰基层。近年来,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治理难题,广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2019年底,广东省委部署全面铺开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就相关领域的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事宜进行依法授权。截至目前,全省21个地市、129个县区已依法启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作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试点,江门市分类选取城市街道办、中心镇和农村镇等不同类型的16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探索出《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功能室设置、上墙制度和外观标识规范等标准。

  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乡镇(街道)执法职权下放并不是“一放了之”“一刀切”,各地根据执法中出现的情况,动态调整执法职权,确保乡镇(街道)对下放的职权接得住、接得好。2022年8月,经过对首批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进行全面评估,在行政执法职权下放乡镇(街道)两年后,江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收回专业性较强且乡镇(街道)难以承接的部分事项,实现下放职权动态调整。同月,揭阳市人民政府也对部分专业性强、乡镇(街道)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以及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等原因不能下放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予以收回。

  广东还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推动执法队伍整合组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积极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把“九龙治水”变为“握指成拳”,行政执法效能得到明显提高。

  扎紧织密行政执法制度笼子

  用法治为权力“上锁”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高低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为行政权力设置一道道“防火墙”,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广东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收费、检查、裁决等活动,坚决保护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率先出台《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执法监管行为,防止执法扰民、检查扰企等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率先印发《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修订《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更好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修订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全面规范。

  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为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保障。

  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执法方式人性化,让我们意识到错误,也保护了企业的发展。”在接到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发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书》时,佛山某货物运输公司企业负责人开心地说。原来,三水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问题,涉嫌违法,按照相关规定应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鉴于该企业属于本年度内第一次违法,且该企业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整改,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形,支队依法对其做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2022年3月,广东出台《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推进非现场监管等制度,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和暴力执法、过激执法等问题。8月,省直有关部门第一批共200余项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涉及10个省直单位。

  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轻微免罚”“无过不罚”“首违不罚”的理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了温度,更为社会所接受,赢得了市场主体的点赞,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东莞在全省率先提出“小微执法”工作模式,对城市管理领域违法情节轻微,但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的常见十大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快速查处的“1+1”执法工作模式。截至2022年6月底,东莞城管系统查处小微违法行为2683宗,其中现场责令改正、签订承诺书免罚的有1013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和约束。

  打造数字化执法新模式

  助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广东积极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创新打造全省统一的标准化数字执法平台——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执法事项一键尽览、执法人员数字赋能、执法过程线上协同、执法结果全面共享、执法监督阳光透明。截至目前,全省已有约4000家行政执法单位、8.9万名行政执法人员上线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案,累计办理案件超29万宗,其中超70%的案件通过“粤政易”开展移动执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线应用。全省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1523个乡镇(街道)全部上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实现下放的职权全部纳入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统一运行。“平台的启用,解决了我们基层‘一事多做’‘数据多头填报’的大问题!”中山市石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在佛山市南海区,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与地方城市大脑实现互联互通。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背后拥有一支支各领域的专业执法队伍,城市大脑的智运平台则以“执法天眼”俯瞰,收集、整合违法违规线索,精准派单,成为可靠的信息渠道,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与网格化的智运平台进行业务联动,对问题事件快速精准执法,打造了智慧执法协同监管新模式,实现“群众网格员吹哨、执法人员报到”的目标。

  2021年,省司法厅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托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和“粤商通”等联合打造非现场执法云平台,实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固定违法事实,以电子化方式进行违法行为告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功能,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化、精细化。2022年,广东省打造标准化数字执法平台的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列为法治政府建设中探索形成的正面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全国通报推广。

  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是非现场执法系统第一个试点单位。“最大的感触,就是行政执法效率的大幅提升。”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科负责人说。以药品行业疫情防控为例,在非现场执法系统使用前,执法人员要挨家挨户上门开展现场检查,而药店布局又比较分散,每落实一次全覆盖检查,很大一部分时间都耗费在了路上。通过非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可直接查看药店上传照片,如发现有问题,可与企业进行实时视频,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录屏取证,后续亦可以转行政处罚。

  佛山市创新打造以“无人机执法”为主的现代化非现场监管方式,利用5G网联、无人机巡航、AI智能分析、物联网感知等组合技术手段,构建了“天上看、空中拍、地上巡”的“空天地”一体化治理体系。

  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大大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疫情防控期间推行非现场执法,有效保障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运行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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