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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杂志:广东省司法厅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广东实践”

时间 : 2022-10-17 10:47:52 来源 :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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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广东省司法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让战略利好叠加成为广东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奋力书写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答卷”

  非凡十年,硕果累累。十年来,广东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扭住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凝心聚力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谋法治、促改革,立良法、行善治,明规则、促守法,扭住一个又一个重大节点,抓住一个又一个历史机遇,打好一场又一场硬仗,推动法治建设链条更加完备,法治资源配置更加科学,不断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广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

  谋法治、促改革,打造法治“强引擎”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广东省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两个维护”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重大国家战略,聚焦建设法治体系、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发展安全、坚持法治为民等任务,用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广东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大地展现实践伟力,开启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

  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有效发挥其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广东省司法厅注重发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出台《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构筑起广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宏伟蓝图;出台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实施方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年来,面对繁重的发展任务、复杂的环境局面,广东省司法厅始终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伟大旗帜,攻难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国之大者”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合作机制,举办两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77名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联合港澳成立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中心建设;提请印发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推动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条例等一批“先行先试”立法成果;推动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为合作区管理机构挂牌出具法治“准生证”,首次制作澳门法律制度汇编,正式启用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支持南沙建设广州中央法务区国际片区,加快构建横琴、前海、南沙特色规则和法律服务生态体系……与港澳的规则机制“软联通”逐步深化,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改革的红利最终以看得见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受益。

  立良法、行善治,跑出法治“加速度”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广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民生领域和发展重点,收集梳理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问题立法,用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灵活运用立法“工具箱”,一批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或修改完善,为人大立法输送精品。

  首先,修订出台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规定等4项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搭建广东政府立法“4+X”制度体系框架,让立法联系点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119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32部省政府规章审议通过并公布;组织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等法规规章专项清理,提请集中废止法规规章111部、修改193部,进一步补齐广东治理急需的制度供给短板。

  其次,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规定,在全国率先印发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高标准牵头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广东5个地区(项目)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或项目……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努力达成政府行为与公众认可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使依法行政成为广东各级政府的鲜明印记。

  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关系到法治能否落到实处。广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让老百姓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老百姓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红头文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全面清理“奇葩证明”为群众减负,推动执法职权下放镇街,实现行政复议职责由低水平分散向高水平集中转变……充分发挥源头治理、类案治理、批量治理的撬动效应,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明规则、促守法,注入法治“新动能”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广东省司法厅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广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依法治省工作以专章形式写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推动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提升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度、贡献率、辨识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市场主体数量突破1600万大关,稳居全国首位。

  为做好营商环境的执法保障,广东省司法厅着力推动各级政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治打破各种各样的“玻璃门”“旋转门”: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非现场执法方式等;推动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守涉企政策合法性底线;推动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33项证明事项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执法风险防范等10余项行政执法领域制度规范,在全国率先建成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并实现应用面覆盖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同时,广东省司法厅还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更好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特别是依法稳妥办理一批涉地方重大项目和涉企案件,在支持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以及维护涉案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执法普遍性问题”“重点执法领域”等,监督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

  推动全民守法不仅是以通俗的语言向公民解读法律的内涵,更需要在法治实践全过程同社会公众保持良性互动。十年来,广东省司法厅为不同行业提供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法律服务:圆满完成“六五”“七五”普法任务,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在全国首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首创12348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联动,广东法律服务网服务总量超2700万次;建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千所联千会”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率先放开全省公证执业区域限制、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动出台《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规范鉴定委托程序等3项配套制度;推动出台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推动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深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市场主体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中独特作用,让市场主体敢于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敢于创业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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