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09〕25号)
一、新制订项目(8项) 起草单位 | |
1、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省环保局 |
2、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 省环保局 |
3、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 省公安厅 |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 省人事厅 |
5、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 | 省法制办 |
6、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 省农业厅 |
7、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 省交通厅 |
8、广东省丹霞山保护管理规定 | 韶关市政府 |
二、预备项目(11项) |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若干规定 | 省司法厅 |
2、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省建设厅 |
3、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定 | 省劳动保障厅 |
4、广东省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办法 | 省民政厅 |
5、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办法 | 省安全监管局 |
6、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省财政厅 |
7、广东省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省海洋渔业局 |
8、广东省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9、广东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 省国土资源厅 |
10、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定 | 省教育厅 |
11、广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省人防办 |
上载日期:200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