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推进落实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结合本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快速转变和调整工作思路,部署开展公共卫生应急立法资料收集整理和调研论证等相关工作,更好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点立法,为我省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根据2020年6月发布实施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工作计划》安排,《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修订)》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已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任内完成项目。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作为项目对口处室,一直密切跟踪国家立法进程,并已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专题调研组、省卫生健康委等开展立法项目修改、项目评估、提前介入调研论证和起草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有序、高效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厅要求,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的相关同志立足本职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以参与协助社区防控为契机,“沉浸式”体验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对一线防控工作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优化完善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四早四集中”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把五道防线、首创基层“三人小组”、排查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大范围核酸检测、创新隔离保障应对措施等特色制度运行情况的收集整理、总结提炼工作。
该项工作将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立法起草、论证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素材,提升相关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是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立法实用管用、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体现。
同时,省司法厅在疫情防控不减压、防控措施不松懈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立法项目起草团队等进行对接沟通,高效召开疫情防控专项立法调研论证座谈会。
会议综合听取了各方关于《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修订)》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的立法情况介绍,并将居家隔离同志在封控区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有关意见建议纳入调研论证当中,有针对性地对立法项目内容和完善路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会议进一步明确,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研究、起草、协调等工作。省司法厅将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部门并加强业务指导,形成政府立法工作合力,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另外,按照厅党委的要求,省司法厅立法一处支部积极将党建与立法工作和疫情防控融合,要求党员干部积极落实省、市相关要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多参与、多观察、多思考,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和住所地街道、居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其中,刘浩同志就地转换为社区党员志愿者,参与核酸检测、群众沟通、社区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收集了解基层治理与群众自治的信息和机制,积极思考将政府管控措施、群众自治方法中有用有效的经验进行总结归纳;陈建胜同志居家期间,会同处室同志做好封闭封控区疫情防控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结合疫情防控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拟定立法调研提纲,为公共卫生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搜集提供第一手鲜活素材,为提升立法起草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