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工作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省政府制定规章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事项应当制定、修改省政府规章的,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向我厅书面提出建议。
二、提出有关建议项目的,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并注明你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
三、我厅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考虑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7月25日
(联系方式: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箱:sft_chenjs@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