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住佛山,在广州上班,每天在两座城市中来回切换。现在佛山地铁3号线也开通了,直接经过家门口,这种幸福感是摸得着的。”佛山居民胡先生说。
像他这样的“广佛候鸟”,还有40多万人。坐广佛地铁跨城上下班,成为他们的常态。跨城地铁连接两座城市,也让广佛全域同城化走向纵深。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作为首个广佛协同立法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立法,将为治理交通拥堵、优化城市公共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供支撑。这也标志着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法规在广佛诞生,为大湾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经验。
2021年4月22日,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与广佛两市人大常委会的共同推动下,广佛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在佛山签署,广佛协同立法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作为广佛推进同城化以来首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立法项目,《条例》针对广佛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依法规范,并于2023年3月30日获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在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方面,广佛走在了前列。
位于广州南站的佛山地铁2号线,每天穿梭两市的旅客在这里通勤。戴嘉信 摄
整合两市立法资源
绘共同愿景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
时间回到13年前,早在2010年,我国第一条跨市域地铁线路——广佛地铁开通。近年来,连接广州南站的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顺德段都陆续开通运营。据佛山市轨道交通局统计,近年来广佛之间日均交通出行总量达到190万人次,其中每日通勤出行量约75万人次,占出行总量的39%。按照规划,广佛两地要共建18条城市轨道交通线。
越来越多跨市轨道交通也带来新的思考,如何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解决规划、建设、营运、执法等问题?协同立法,无疑是一个重要探索。
《条例》从总则到附则共八章,其内容涵盖行政区划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安全管理、互联互通等活动。为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该《条例》规定,佛山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时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城市人民政府意见。同时,还提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当根据跨市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规划或者衔接规划的要求,协调确定跨市线路规划方案后依法报批。
广佛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模式实行属地建设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及要求实行全线统一。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早在2021年4月广州、佛山签署《关于加强两市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全面整合两市立法资源,携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高地。
广州、佛山两市之所以能够诞生我国首部地方性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得益于两地自古以来就“一家亲”。
广佛两地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持续演绎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故事。2009年《广州市佛山同城化建设合作协议》的签订以及次年广佛地铁一期的开通,标志着广佛正式迈入同城生活圈阶段。
在现有行政隶属的条件下,打破行政壁垒与边界,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是广佛人民一直以来的共同追求。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布的数据,广佛之间的通勤人口中,住在广州、就业在佛山的约占40%,主要分布于两市中心城区交界地区及地铁广佛线周边;住在佛山、就业在广州的占60%,主要分布在大沥镇(黄岐盐步)、里水(金沙洲)及地铁广佛线周边,双向通勤特征明显。广州白云机场和广州南站两大枢纽现状承担的佛山客流量接近总客流的20%,是周边城市最大客流来源地。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方面认为,《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指引下,抢抓交通强国建设契机,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发挥极点辐射能力
交通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广佛地铁开通运营13年来,广州和佛山交界处已经成为跨城创业的福地。交通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先导和基础,跨城地铁作为交通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同城化的加速器。广佛地铁连接起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乃至顺德区,打破了广佛之间的交通壁垒,带动了沿线经济发展。
广佛交通同城化为全国都市圈交通一体化提供了广佛样板,也为两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筑牢了现实基础。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的线路急剧增加,城市轨道交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规划控制任务更重,保护区管理与设施保护工作更加严峻,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运营期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基于此,佛山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出台管理条例,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提供法治保障,显得非常及时。
广佛两地在轨道交通领域立法中深入推进区域协同,便捷的不仅是两地人民。两地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极点和枢纽城市,协同立法实践将助力推动大湾区加快协同发展进程,促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在佛山市轨道交通局看来,该《条例》能体现三方面的实际意义:一是能实现广佛轨道交通管理制度的一体化,很大程度便利民众出行;二是最大程度推进立法内容的衔接,不仅有助于协调广佛轨道交通涉及的关系,而且有助于提升广佛轨道交通管理效率,为广佛全域同城的法治保障作出有益探索;三是完善了跨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协同机制,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广佛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而且有助于在事故发生时快速、高效作出应急救援。
据介绍,1986年至今,广州已拥有37年的立法经验,佛山则在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各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广佛推动协同立法,是两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广佛全域同城化的部署要求,运用协同创新理念,改进立法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加强两市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广佛全域同城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广东省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朱最新表示,当前,广佛两市正对标全球先进城市,努力织密道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不再局限于边界上的两地路网拼合接顺,而是按照一个超级城市的要求和标准规划形成“两环二十四射”的高速公路骨干网和80条融合交界地区的道路衔接网。以轨道交通协同立法为新的起点,两市将在大格局中持续谋划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道路交通、智慧交通等区域交通,以多层次交通体系建设引领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广佛极点辐射带动作用,高质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位于广州南站的佛山地铁2号线,每天穿梭两市的旅客在这里通勤。戴嘉信 摄
打破区域规则壁垒
区域协同立法在全国渐成趋势
轨道交通是区域融合发展的“大动脉”。
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要求,在继续实施并优化原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基础上,做好市域(郊)铁路等轨道网络的融合衔接,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市域(郊)铁路等轨道网络的融合衔接重点在于对轨道交通的跨区管理。而轨道交通的跨区管理涉及“一票式”“一卡通”“一单制”等相关技术标准、相关管理规则等诸多方面的区域协同。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不仅在两地法规部分内容方面实现了趋同,而且建构了一系列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制度机制,为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提供了必要保障,也为全国的市域(郊)铁路等轨道网络融合衔接提供法治保障进行了一次有效探索。
实际上,在区域协同立法的探索实践中,广佛并非“独唱”。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深入,近年来,区域协同立法渐成趋势,结合区域特色的立法“自主订制”蔚然成风,广佛协同立法的实践汇入全国各地区域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索实践的和声中。
举例而言,京津冀三地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防治条例》、沪苏浙皖四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湖北省恩施州与湖南省湘西州跨区域合作出台的《酉水河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协同立法成果不断涌现。全国各地探索出多样化有效的立法协作机制,并非单个地区的“一枝独秀”,而是合力共建区域协同发展的“春意满园”。
当前,大湾区迫切需要通过区域协同立法,破解三地间的制度壁垒、法治壁垒,实现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确保大湾区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提升大湾区的整体竞争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条例》以立法护航珠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仅有利于广佛全域同城化“一张网、一票通、一座城”的格局构建,更是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探索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