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推动安全领域立法,为扎实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修订了《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该条例根据中央关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格局的新变化新要求,贯彻肯定和鼓励见义勇为的总基调,完善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体制机制和措施,规范了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力度,大力倡导公众见义勇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
为主动适应核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修订《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该条例立足我省实际,压实各方核安全责任,加强核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对加强广东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提出了新举措、新要求。
为以“小切口”立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出台了我省首个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为推动广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质效提供制度支撑,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经营提供规范指引。
为落实水域治安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填补水域治安领域立法空白,推动出台了我省第一部省级水域治安管理政府规章《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水域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水陆一体管理,聚焦综合治理、依法履职、信息化建设,多方位筑牢水域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水域治安管理效能,保障水域治安责任落实。
为强化旅馆业治安防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修订《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该规定立足我省旅馆业治安管理的实际需要,将相关改革举措、实践经验通过立法固定下来;顺应上位法修改,同时坚守安全底线,理顺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回应了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通过完善各方治安安全义务,为织密旅馆业安全防护网提供了制度保障。
围绕打造多元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维护全省消防形势安全稳定,推动修订了《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新的规定顺应消防体制改革,结合我省城乡区域发展差异,厘清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责任,优化队伍建设范围和标准,完善队伍管理体系,强化队伍综合保障,为我省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促进专职消防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省司法厅聚焦平安广东建设,积极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广东省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接下来,将继续推进《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进程,加快完善相关领域立法供给,为打造高水平法治广东平安广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