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我省将对省政府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就省政府规章全面清理工作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章(截止2013年12月31日),拟清理的省政府规章目录见附件。
二、反馈方式及时限
对省政府规章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可在以下公开征集意见栏提出,或者寄送至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亦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本次征求意见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4号楼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邮编:510031;电子邮箱:fgyc09@163.com。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