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19年《法治蓝皮书·珠海法治发展报告》(即《珠海法治蓝皮书(2019)》),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国家最高法学研究机构首次为一个经济特区编写发布法治蓝皮书。
《珠海法治蓝皮书(2019)》指出,2014-2018年珠海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年均增长超40%,行政复议的案件量与行政诉讼的案件量比率接近2:1。
在广东率先试行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其具有不收费用、门槛较低、审理时限较短等特点,和行政诉讼一样,也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定途径之一。
南都记者了解到,珠海市政府在2013年12月起启动行政复议全方位综合改革。2017年8月1日起,将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权收归市政府行使,实现了市一级行政复议权的全面集中。
为打破以往行政复议“关门办案”的局限,增强案件审理的中立性与透明度,珠海市政府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采用议决制,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决会议进行审理。议决会议中由专家、学者等组成的非常任委员应占参会委员的半数以上。
在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方面,珠海市还在广东省率先试行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定了《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开庭审理工作规程》,实现开庭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此外,珠海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在申请人自愿的基础上,将复议决定书在法制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类比。
大量行政争议被纳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
《珠海法治蓝皮书(2019)》介绍,上述改革整合了复议资源、统一复议标准、增强行政复议的公正性,这标志着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的目标得以实现。
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长迅速。《珠海法治蓝皮书(2019)》发布的数据显示, 2014-2018年珠海市行政复议案件均增长超过40%,复议的案件量大幅高于行政诉讼的案件量,两者比率接近2:1,大量行政争议被纳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
近五年,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定纷止争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数据显示,行政复议案件中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比例为5.8%,以和解方式终止结案的案件比例达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