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山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围绕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秉承“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职能,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工作质效,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一起来看看
纵深推进改革试点
促进复议公正高效
2012年,佛山市积极响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关于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的要求,先行先试推进试点工作。2019年9月1日,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将原有的“三统一、一分别”工作机制调整为“四统一”,即统一复议人员、统一接受申请、统一审查案件、统一作出决定,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在佛山实现了全部集中、全市覆盖。
佛山市行政复议案件量逐年增长,从集中复议前年案件受理量 846件上升至2018年的2816件,是集中复议前的3.3倍。行政复议收案量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量“顺差”明显,2018年,全市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数是同期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1.78倍,越来越多的群众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首选渠道。
基层五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均已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的复议人员和办案场所,区一级案件受理量约占全市的80%,说明大量的行政纠纷化解在了基层。通过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复议机构统一审理本辖区内复议案件,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实现矛盾不上交。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市司法局商讨近期某楼盘业主集体投诉、复议事件
深化便民利民举措
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高效的优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佛山市采取多项举措打通行政复议服务“最后一公里”。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各区充分利用和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下沉基层全覆盖。
禅城区探索试点将行政复议窗口前延至镇街,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更多样化、更通畅。顺德区先后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试点镇街司法所设置了行政复议收案点。
着力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下基层、进村(居),召开现场调查会等工作,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性,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权利。
顺德区首次将7宗农村股权争议案件的复议庭审现场设在属地村委会,为双方当事人畅通交流平台,按照“矛盾发生在哪里,庭审调查就开在哪里”的工作思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左图:顺德区首次将7宗农村股权争议案件的复议庭审现场设在属地村委会;右图:今年12月印刷了行政复议宣传手册6000份
开展行政复议宣传。近年来,佛山市向社会发放2万多份行政复议宣传手册,与多家主流媒体搭建日常沟通平台,对《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机构改革后,佛山市还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司法所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积极宣传行政复议。
强化监督指导职能
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秉承审结一案、规范一片的理念,针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实施指导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发挥内部层级监督职能。坚持“刀刃向内”和“源头预防”同抓共进,综合纠错率达40.9%,2018年以来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0份。与涉及执法量大的部门建立复议案件办理互通机制,督促原法定复议机关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推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制定《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在互联网公开行政复议文书规定》,明确了行政复议文书公开范围、行政复议文书公开程序、行政复议文书技术处理规则,倒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
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佛山市副市长赵海作为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使案件取得协调撤诉的良好效果,该庭审案件被选定为2019年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案件。此外,佛山市通过参与法院业务培训、定期印发法制简报、召开执法工作座谈会、建立法院—政府执法诉讼信息互通机制等方式,加强诉前风险防范和诉后的梳理整改。
▲佛山市副市长赵海作为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佛山市坚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将“枫桥经验”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今年佛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结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34.84%,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得到有效化解,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行政复议办理过程
在案件办理中改变以往单一固化的书面办案模式,突出案情分析,强化针对性调解。对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执法自由裁量权案件,注重沟通说服;对执法行为存在瑕疵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对申请人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主动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走访,及时邀请当地基层干部参与调解和疏导,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庭审、调查、听证等审理模式,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面对面沟通交流,让行政机关了解群众困难、困惑和当前执法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提升执法水平,也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行政复议的“温度”,理解和支持行政机关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同时,将普法宣传和案件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让每个行政复议案件都成为一次生动的普法活动。
▲行政复议庭审现场
优化创新内部管理
提升工作质量效率
佛山市复议案件量居全省第三,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人均负案量大,但经行政复议后起诉到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减少。2019年,佛山市经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仅占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13.4%,佛山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较高,有力发挥了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同时也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过滤器和减压阀功能。
抓好建章立制。佛山市陆续出台了《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等十多项工作制度,对行政复议、应诉的工作办理规则,非常任委员遴选、补贴,听证,档案管理,机关负责人出庭等关键环节逐一作了细化规定。
注重工作繁简分流。南海区针对本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数量庞大的问题,一方面根据科室人员配置和人员流动的实际情况,对复议应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分工和分类管理,形成运转有序的收结案流程;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配置复议资源,对复议案件占比较高、案情相对简单的公安交警类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试点,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律实行现场受理,对行政机关采取电子送达各类文书,并简化文书和审批流程,缩短复议答复和办案时限,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
借助“外脑”参与。针对当前复议应诉队伍人员不足的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诉讼服务外包等方式聘请法律工作者承担相关辅助类业务。探索与市律协合作,招募专职实习律师辅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务工作。拓宽行政复议社会参与度,南海区、顺德区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行政复议案审会,根据具体案情邀请专业人士参与,保障行政复议结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行政复议应诉科前往厦门市、汕头司法局学习考察
来源丨佛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