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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丨惠州博罗“五招”推动镇级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工作

时间 : 2020-01-21 16:04:27 来源 : 厅行政复议处,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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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山林纠纷发生后,找哪个部门处理,村民往往一头雾水;

纠纷调处后,又反复来回折腾,成为村民心中一件重要而又难以解决的烦心事。

2019年下半年,惠州市博罗县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将解决村民的这一烦心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为民实举,在省司法厅的支持和指导下,大力开展镇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出“五招”提高行政裁决效能,助力解决土地山林纠纷,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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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博罗县镇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的目标、具体任务和分工,为推进镇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提供保障。

出台行政裁决程序规定

为让土地山林纠纷行政裁决有章可循,经过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博罗县制定了《博罗县镇级人民政府土地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该程序规定明确了行政裁决受案范围、工作程序;要求镇级人民政府设立行政裁决机构,具体负责行政裁决工作;同时对行政裁决作出前的法制审核提出要求。

制定行政裁决格式文书

为完善《博罗县镇级人民政府土地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的配套措施,县司法局印发了《镇级土地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格式文书》,为镇级人民政府行政裁决工作提供文书范本,统一文书内容和格式,提高裁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举办行政裁决业务培训班

按照《博罗县镇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安排,县司法局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举办行政裁决专题培训班,就行政裁决、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的法律法规规定、调查处理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集中授课、案件办理模拟,通过实务操作培训,强化镇政府行政裁决相关工作人员对行政裁决工作的认识,提高办理具体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案件办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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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镇级人民政府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县司法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派出得力干部到办案一线,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如在处理柏塘镇石榴花山的争议过程中,指导镇政府按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进行处理,并已作出行政裁决,为各镇政府行政裁决作了很好的示范。石坝镇一宗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因程序不合法被行政复议撤销,县司法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指导镇政府按照行政裁决程序规定重新处理,收到较好的效果,得到了村民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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