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积极适应综合执法改革下沉的要求,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工作为契机,构建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六项机制”,搭建实体平台覆盖全市,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构建“六项机制”
推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
中山市制定《中山市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的全方位大调解格局,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实质性化解纠纷“六项机制”。
建立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反馈预警机制,及时向复议机关反馈可能影响稳定的线索和隐患。
建立纠纷引导分流机制。对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法过滤的行政纠纷进行引导分流,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在法治框架下把更多的行政纠纷引入行政复议渠道来解决。
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机制。在政务服务场所摆放行政复议宣传册、指南和格式申请书,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引导分流来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协助配合机制。明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协助配合行政复议的内容和方式,为行政复议办案提供便利。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联合调解机制。发挥司法所和基层调解组织贴近基层、熟知辖区情况的优势,建立行政复议调解、人民调解联合开展调解化解纠纷工作机制,打好调解“组合拳”,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能。
建立人员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做好复调对接工作的业务能力。
搭建实体平台
推动复议与调解对接联动实现全市覆盖
中山在全市24个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综合岗”和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并安排专岗专人,负责排查预警、引导分流、咨询受理、协助案件调查和调解等工作。通过资源整合,把行政复议工作下沉延伸到镇衔,搭建网格化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做到及时发现纠纷苗头,特别是山林土地确权、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易引发群众性的纠纷,提早发出预警,及时分流引导,从而能及时掌握化解纠纷主动权,也让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行政复议、选择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
综合运用调解
推动行政争议就地实质性化解
中山市对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的案件,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人民调解的各自优势,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化解纠纷效能。
如某镇通过对接平台调解了一宗涉疫情的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因临时出入证问题被公安机关处以书面警告的行政处罚,复议机关经过案件审理后,认为申请人违法情节轻微,后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并通过与镇调解对接工作站与申请人进行调解工作,调解人员向申请人宣传防疫相关知识,申请人表示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做好个人的防护,在申请人接受教育后公安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又如省政府受理的两宗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省政府行政复议办联合调解对接工作站进行联合调解,最终调解成功,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去年以来,中山市基层复调对接工作站接受咨询580多人次,代受理复议案件334件,调解涉行政争议的案件1638件,联合调解复议案件近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