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实践有机结合,中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8日印发《中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中山市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
据悉,中山现行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高度契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定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向。中山市早在2009年10月13日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行政复议改革试点城市。通过十余年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提前完成了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和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两大核心改革任务,基本实现了行政复议权的整合。
据统计,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十余年来,中山市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从试点前100多宗到2020年的1795宗,增长了17倍。2020年,中山市行政复议案件收案数量居全省第4,仅次于深圳、广州和佛山。行政复议已成为中山市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过,旨在践行复议为民,更加便利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更加有效地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有力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此次改革《方案》主要从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建立专业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优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六大方面规定了中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其中,4月1日已上线的“中山掌上复议”小程序,实现了“申请实名认证、在线上传资料、在线审核资料、手机短讯同步提示”的全流程政务服务,还公布了中山市行政复议申请寄递的流程、地址、电话等便民信息,群众可随时通过小程序查询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进度和结果,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目前,中山市在24个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3月以来,经过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引导协调,进入复调工作站的行政争议案件237宗,调解受理率100%,调解成功率100%。今后,中山市将加大对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在行政复议审理中均要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