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及我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关于在行政复议审理中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操作规程(试行)》等三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工作机制。
《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转变办案理念、优化审理方式、统一审理标准和聚焦实质化解矛盾、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监督效能等五方面内容。《关于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牢固树立调解和解工作理念,提出自愿、合法、平等、公平公正、及时便民、解决问题的原则,并作出具体规定。该两份指导意见是对全省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的专项指导意见,将向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印发实施。《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操作规程(试行)》是对省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流程的规范,将在省本级印发实施。
会议就做好改革准备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改革任务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确保改革任务按期顺利完成。二要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地反馈情况及时总结完善。三要依法规范办理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与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作用。
同日,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到厅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检查指导本厅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朱京平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