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积极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制度,探索建立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的调解机制,将调解前移到接收、受理环节,通过窗口或案前调解有效地化解了40多宗行政复议案件,这是韶关市曲江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创新举措。
“即收即调”
韶关市曲江区将行政复议调解前移到接收申请环节,坚持应调尽调、即收即调。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办案人员即当场进行调解,先看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聚焦问题展开调解,如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明显不作为或适用依据错误、程序违法等情形的,办案人员即电话向该行政机关指出其存在问题。如申请人陈某不服区人社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敦促其立即纠正并向申请人说明,争取获得行政申请人的谅解。不能即时纠正的,督促其在五日内启动内部纠错流程,限期自查自纠。
今年以来,曲江区在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环节对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适用旧法作出行政处罚等类型的22宗案件进行调解,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后,申请人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最大化的减少申请人的维权成本,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
“即受续调”
韶关市曲江区对在接收环节通过调解仍未能化解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受理环节继续进行调解,敦促行政机关在提交答复书和证据材料前,进行两个方面的检视:
△全面检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现存在问题的,主动自行纠正;
△全面检视申请人的实质诉求,对合法合理的,应依法采取有关措施予以解决。曲江区通过受理环节继续调解,争取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有效化解18宗行政复议案件,最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提起行政诉讼的极少。
“释法助调”
韶关市曲江区注重借助外脑参与行政复议调解,指定公职律师坐班,发挥专业调解作用。如发现具体行政行为不存在问题的,公职律师释法解惑,耐心地向申请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说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同时,着力围绕申请人的实际诉求进行释法调解,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复议为民宗旨。如12户居民不服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强制拆除通知行政复议案件,虽然已超过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但办案人员并没有以冰冷的“不予受理”拒之门外,而是对远道而来的申请人进行释法安抚,并积极协调该行政执法部门,在多方协调下解决了12户居民的实际困难,最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回访促调”
韶关市曲江区注重强化对接收、受理环节调解结案后的监督提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回访制度,安排办案人员和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继续跟进。对于调解后行政机关不纠正或没有解决申请人实质诉求的,敦促其落实。对行政机关执法存在普遍性问题的,发出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加强整改规范,通过调解一案、规范一片,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助力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