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潮州市司法局立足行政复议为民初心,不断推动《潮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模式,打好“优化流程+畅通渠道”、“严格纠错+监督履职”、“调解和解+释法说理”三套“组合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优化流程+畅通渠道” 建立行政复议便民机制
将行政复议便民实事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建引领司法为民”十件实事,聚焦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后,与各县区司法局合力做好行政复议申请转办、管辖对接等工作。印发《关于切实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方便群众办事的若干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明确行政复议申请“一站式服务”、行政复议事项“一次性告知”、行政复议全程“一次不跑”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全力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2021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是行政诉讼案件量的3.6倍,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渠道。
“严格纠错+监督履职” 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持续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及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监督力度,针对行政行为被纠错的行政机关组织案件回访,对怠于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机关制发提醒函,及时跟进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并对其后续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提出指导意见,避免类似的行政争议反复出现;对于行政复议案件较为集中的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通过座谈等形式指出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调解和解+释法说理”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在明确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主动向参与行政复议各方告知有关调解、和解的规定;根据行政争议的性质和焦点,结合法律适用、裁量标准和典型案例向申请人精准释法,引导申请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监督被申请人自觉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避免行政争议在程序空转中激化,最大限度地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降低行政纠纷的负面效应,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接下来,潮州市司法局将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牵引,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工作制度;以提升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为抓手,建立行政复议决定监督履行制度;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健全多元化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及纠纷化解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潮州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