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来自行政复议申请人卢女士寄来的“为民排忧解难的好公仆”锦旗,感谢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帮助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
据悉,深圳市宝安区市民卢女士因其小散工程审批备案未予通过,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由于其年岁已高,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卢女士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并耐心引导申请人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确保其知晓行政复议相关权利义务。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起行政复议案件实际上因卢女士家庭内部存在产权纠纷,故未通过小散工程审批备案。查清案件根源后,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立即组织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家庭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后,卢女士准备材料重新申请备案,同时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申请撤回行政复议。至此,卢女士家庭纠纷及后续引发的行政争议均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深圳市宝安区持续大力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把复议监督与促进矛盾实质化解相结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结案率为28.7%,85.9%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解决,行政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多元化解已经成为行政矛盾常态化解决渠道之一,复议监督方式更加高效、多样,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倒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改正,避免矛盾加剧,促成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