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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降三升”高分答卷背后,秘诀是这样……

时间 : 2022-03-21 09:45:52 来源 : 珠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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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源头治理和依法化解相结合,

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交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降三升”的高分答卷,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01

坚持统筹兼顾法 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

开创性建立复议立案前和解调解机制,针对案情较为简单、事实较为清晰的案件,在受理前主动联系行政机关开展调解化解争议,全年立案前调解案件69件。

在违章停车、网约车运营等重点领域,就执法难点堵点、执法标准等,与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沟通,督促其规范执法。

2021年全市发生行政争议1320件,同比降低约10%。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管理两类案件数量较2020年同期减少126件,减幅达34.4%。

02

用好和合善治法 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率

注重对行政争议多发部门的行政执法全流程进行梳理研判,就执法过程存在瑕疵的行为及时通报行政执法部门,并加强对当事人的现场释法及教育引导,努力将行政争议彻底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涉企案件纠纷调解力度,做到“应调尽调”,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巧用和解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不仅实现了对当事人的教育目的,又妥善消除了矛盾纠纷,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和解调解案件170件,综合化解率达22.2%,较2020年同期的15.1%上升47%。

03

注重标本兼治法 提升复议监督指导量

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季度报告通报机制,按季度向市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依法行政存在突出问题的案件及时剖析通报,对引发案件较多、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直接点名,起到警醒监督作用。

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选取体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典型问题、行政争议化解中有借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汇编成册,指导、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延伸复议监督指导效能。

建立“一案一函”案件纠错机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广、易出错的行政行为,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有针对性地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影响力。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3份,超前三年总和。

04

把握循序渐进法 提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充分听取人民法院对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范围,督促全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21年,珠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13人次,出庭应诉率为59%,远高于2020年的45%。

为在更高起点上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台《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70%,彻底扭转“告官不见官”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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