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深圳市司法局,感谢警察同志,我一定积极配合后续处理,以后不会再犯。”“感谢感谢,多亏了你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问题,不然我都不知如何是好。”像这样的感谢之词,经常回响在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工作人员张伟东耳畔。
自张伟东到深圳市复议办工作以来,短短两个月其经手的48宗行政复议案件中里,有22宗促使当事人最终撤回复议申请,调解成功率高达45.8%,有效提升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率。其中,有受理阶段的调解,也有审理阶段的调解;有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的情形,亦有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终止结案的情形,真正做到定分止争。
法外容情
协调做好行政处罚解释说明
法律不外乎法理和人情,在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日前,陈先生收到行政处罚需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但因为疫情原因暂未实施。陈先生担心公安机关不知何时要实施关押,其工作无法安排,于是提起了行政复议。承办人员张伟东了解到情况后,协调公安机关向陈先生做了解释说明,表示会提前告知其关押时间,并尽量给予便利,让他能提前安排好工作或者请好假期。陈先生向市复议办表示感谢,并主动撤回复议申请,接受了行政处罚。
以小见大
协调解决一类社会问题
因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游某深夜回家后找不到车位,便将车停在了小区周边路边,虽然一大早便驶离,但游某却因此收到了一张罚单。
张伟东和处内同事共同研判,经案件集体讨论后,结合交警部门推动的精细化管理和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行动,他积极沟通交警部门,并将这一社会问题进行传达,相关交警部门亦表示接下来会认真研究这一共性问题,实行精细化管理,后游某主动表示愿意接受此次处罚,并缴纳了罚款,撤回复议申请。
及时纠错
推动撤销原处罚决定
不久前,司机温某收到了一份罚单,事因他驾驶货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被处罚300元,记1分,这让他郁闷不已。
原来,当时道路比较拥堵,现场交警指挥车辆通行左转,这才导致他“违反”了交规。经深圳市复议办研究核实后发现,交警现场设置了一个扩音器,重复播放“靠左行驶”,指引车辆左转,温某驾驶的货车也确实在这种情况下才开进了禁行、限行路段。在张伟东的积极沟通下,交警部门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温某非常满意,随即撤回了复议申请。
客观公正
有力保障群众权益
在行政复议中,调解不仅能让合理的诉求得以实现,也能让当事人更加体验到法律的公正。
王某对某手机生产商以涉嫌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举报,提供了相关故障鉴定单、购机发票以及故障视频证据等。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在经初步调查后认为,王某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举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决定不予立案。该消费者对不予立案不服,向深圳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张伟东在与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后,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虑案件初步调查存在一定瑕疵,决定对该举报予以重新立案,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实现复议目的后,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近年来,为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深圳市司法局积极打造行政复议深圳标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注重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张伟东作为深圳市复议办的其中一员,其工作是众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积极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