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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挥行政复议“哨点”作用 构建行政执法规范化“五个保障”

时间 : 2022-08-22 10:01:31 来源 : 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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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强化复议监督职能,惠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哨点”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问题,做好提醒、建议、监督、通报等工作,构建行政执法规范化“五个保障”。

强化抄告通报机制 提供监督保障

发挥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功能,运用提醒函、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文书规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建立全市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将相关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抄告被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对全市行政复议履行情况进行评估,针对案发领域较多的县区及市直部门开展专项通报,全面排查行政复议案件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改革一年来,惠州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复议机构,共发出复议提醒函、意见书29份,行政复议抄告函5份,全市年度情况通报1份。

组织典型案例汇编 提供指导保障

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指导功能,充分拓展“办理一案、出台一策、规范一片”工作效能。

编印《惠州市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精选26宗办理质量较高、社会反响较好的典型案例,涉及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劳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交通等纠纷多发领域,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示范指导。

全面深入调研市生态环境方面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完成《生态环境类案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报告撰写,并通报市生态环境部门,近期还将对同类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推进企业依法报批环评批复、依法组织环评验收、合法合规生产。

注重行政纠纷实质化解 提供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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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立案前速调程序。针对交通违法、社保基金确认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事实较为简单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收到复议申请材料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协调、确认,由行政机关就其行政行为进行复核并举证说理,确实存在违法或不当的即行修改;申请人申请事项错误的,建议其修改或者撤回,推动矛盾就地化解。通过速调程序,今年已快速化解了14宗行政争议。

加强争议化解机制的衔接建设,强调系统化解纠纷。与市、县(区)二级法院建立的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举办案件研讨会和座谈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与市检察院建立案件联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推进“智慧复议”信息化建设 提供平台保障

扎实开展全国行政复议信息化平台试点建设,实现服务更贴心便捷。惠州作为司法部全国行政复议系统和掌上复议小程序APP的试点城市之一,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增设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网页申请端和司法部“掌上复议”APP小程序申请功能,满足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需求。

拓宽线下申请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申请、立案、审理动态结合。市本级分别在市民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司法局办公楼三处专设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同时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遍布城乡的优势,在基层法律服务场所增设复议咨询受理点,打通复议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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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岗位培训练兵 提供能力保障

举办全市规范行政执法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视频培训班。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和法治理论分析,重点讲解如何预防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市7个县区和各乡镇街道全体执法人员共约1500人参训。

制定行政复议岗位练兵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行政复议工作岗位练兵活动,通过骨干参赛和全员练兵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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