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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以“法治第一保障”更好服务“发展第一要务”

时间 : 2022-07-04 10:34:38 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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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着力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良好法治氛围。

528日至30日,首届中国·潮汕国际纺织服装博览会(下称“服博会”)在汕头举行,现场一个看似普通的“小工作站”,却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方面提供了智力资源的“大支撑”。

据悉,为做好服博会法律服务工作,汕头市司法局迅速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颜世荣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汕头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国翔带队组成驻点法律服务团队,积极为服博会提供多领域、专业化、全方位、立体化的公益法律服务。

这是汕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自2018年以来,作为广东省4个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汕头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出台实施《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今年首次发布的《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汕头评价结果显示为表现优秀。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今,汕头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以“法治第一保障”更好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将提升企业获得感作为重点,全力打好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领域“组合拳”,着力推进法治汕头建设,在打造最好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迈出更大步伐。

有法可依

探索重要领域立法,构建完备制度体系

531日,汕头市举行202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汕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九十三讲。会上,汕头市委书记温湛滨表示,当前汕头正迎来“天时地利人和”兼备的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关键。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汕头不仅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更通过实际行动达成质的飞跃。2021年,按照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汕头市政府组织汕头市司法局、市发改局等单位,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当年11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该条例聚焦了汕头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还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将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进行归纳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固化,正式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这是汕头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生动注脚。新起点上,汕头在强化法治保障上下功夫,继续推动新兴领域、重要领域立法探索,制定出台一批特色鲜明、符合汕头实际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有法可依,营商环境才有了改善与创新的基础保障,相关制度方有可能持续优化与完善。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汕头组织开展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制度文件专项评估工作,还出台了国内首部行政裁决领域的地方政府规章《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

同时,汕头注重完善司法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成了中国(汕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申报,建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制定《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推进中国(汕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永无止境。当前,汕头市司法局持续认真落实《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汕头市20202022年规章立法项目清单》,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相关领域重点立法项目,以更高标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力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执法有力

行政监管有新招,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种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然而,如何让企业在汕投资兴业既舒心又省心?则需要在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服务效能、提升企业的满意度等方面下足功夫。

颜世荣表示,要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合力,发挥法治建设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审后备,加大涉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在推进法治汕头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深切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阶段以来,汕头市司法局针对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以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等顽疾问题,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据悉,汕头市委依法治市办连续两年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重点内容。近三年来,汕头市司法局评查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案卷260多宗,抽查涉企投诉举报处理记录50多宗。特别是在2021年,该局还开展了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的衔接,让多种监督形式贯通形成合力。

聚焦行政执法存在的“一刀切”执法等问题,汕头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着力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在营商环境重点执法领域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制定出台《汕头市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执法规范指引》,推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制度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全覆盖实施,完善企业“微违法”容错机制,加大对不文明行为惩处力度,让市场主体在汕头发展感到更加安心、公平。

服务立体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有监管作保障,简政放权势在必行。对此,汕头一以贯之聚焦便民惠企目标,着力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企业的功能作用,进一步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良好法治氛围。

今年初,汕头市司法局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汕头银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意见》,让“赋强公证”成为汕头快速化解金融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开展的新举措,优化汕头市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度是重中之重,也是最直观的衡量指标。截至目前,汕头全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镇(街)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7个和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89个,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型窗口。

民营经济是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和增长极。去年,汕头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启动“千所联千会”机制,共有37家律师事务所和28家商会进行签约,引领打造律商企融合新格局。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新格局,该局还组织17家不同领域专长的律师事务所挑选82名律师分别组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法律服务人才库;今年,组织市律师协会与市新阶联进行签约活动,搭建起律师服务新平台,联合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设立了市新阶联人民纠纷调委会和市现代服务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共调解劳动争议纠纷290件。

同时,汕头市司法局会同市投资促进局共同筹办汕头投资环境推介暨悉尼招商服务机构签约仪式,建立招商引资合作平台及合作机制,拓展招商渠道,向澳方推介汕头投资环境,推动汕头涉外法律服务走出去。

此外,汕头还将把加强法治宣传,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目标任务,通过大力抓企业法治文化创建,围绕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企业法治需求抓宣传,增强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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