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打造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珠海样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让法治成为珠海闪亮“名片”。
聚焦改革便民为民 申请渠道更畅通
全方位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积极引导行政争议首选行政复议解决。
建立线上线下受理服务全覆盖机制,在全市所有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实现市、区、镇(街)三级“全城通办”;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在珠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窗口。
不断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放置行政复议宣传资料,由值班律师为港澳籍当事人提供内地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机构派专人跟踪负责港澳籍当事人复议申请。
建立行政复议优先处理机制,以珠海市中院成立的珠海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引导未经复议并准备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将行政纠纷导入复议渠道先行解决。
2022年全市发生行政复议案件903件,全市发生未经复议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25件,复议、诉讼收案比超过2∶1,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显著;2022年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仅占已审结复议案件的17%,超八成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得到根本解决。
聚焦争议实质化解 定分止争更精准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推动同类案件模式化审理和结案,实现快案快办;对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复议案件,适用一般程序,采取现场调查、举行听证等方式审理,实现难案精办。
建立行政复议前调解和复议中全程调解双轨道调解机制,针对交警执法、交通运输等行政纠纷多发领域的行政争议,在当事人申请立案时主动联系行政机关自查自纠进行立案前调解;针对已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深入挖掘行政纠纷背后的实质争议,采用电话、视频、“面对面”“背对背”多元化解纠纷手段,对争议“点对点”各个击破,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立案前化解125件,和解调解案件228件、和解率达30.2%,较2021年的22.2%上升8个百分点。
此外,建立案件回访、“一案一函”追踪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决定监督履行专项行动,对每个复议纠错案件,以“一案一函”方式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或意见书11件次,指出行政机关执法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报告落实情况,不让群众权益仅“赢在一张纸”上。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 助企纾困更有力
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服务“产业第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专班,对涉企案件实行“专人承办、专班研判、委员咨询”办理机制。
对涉及企业重大利益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跟进案件办理情况。
从严审查涉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审查后发现行政行为违法应当予以撤销或变更的,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对审查后发现行政行为应当予以维持的,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解释,让企业了解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2022年珠海市收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51件,直接纠错率16.1%,远高于全部已审结案件8%的平均水平。
创新府院联动机制,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建企业破产、问题楼盘处置、金融安全等“八个专项团队”,依法化解社会经济发展安全隐患。
聚焦执法质量提升 倒逼机制更完善
落实行政复议与应诉季度通报机制,每季度向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引发案件较多、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直接点名。
印发新的《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建立败诉案件研究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败诉案件报告制度。
牵头珠海市中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列席7个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的党组会议,现场提出改进建议。
将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和败诉情况纳入全市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8%,远高于2021年的59%。
持续开展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专项整治,自2019年起,全市行政机关在专项整治中通报批评17人、约谈13人、调离工作岗位2人、移送监察机关6人,现已实现全市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案件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