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司法局了解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广州市复议办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形成了针对公安交通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快审快结机制,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同时大大提高办案效率,通过机制创新保障“复议为民”“复议便民”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广州市复议办新收公安交通类案件660件,已办结549件,其中通过快审快结办结372件,占比68%,超过三分之二的公安交通类案件在30日内得以办结。在适用快审快结机制办结的372件案件中,几乎全部争议都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只有5件提起行政诉讼,且最终行政机关全部取得胜诉。经复议后的起诉率为1.3%,远低于其他案件的复议后起诉率。运用快审快结机制办理案件,既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又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广州市复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通类复议案件是关系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民生案件,具有量大、面广、简易程序占比高等特点,快捷有效的办结此类案件,有助于及时定分止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收案入口环节,市复议办将案情相对简单、警告或者罚款200元以下的公安交通类行政复议案件纳入快审快结机制。
同时,明确办理时限,纳入快审快结机制的案件,原则上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比《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办案期限压缩了一半。同时对比普通程序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审批流程上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规范和简化办理流程上,针对纳入快审快结机制的案件,提炼常见类型案件的证据要求、审查内容、分析思路及注意事项,形成标准化审查路径,办案人员按照案件具体类型与当事人诉求、理由即可高质高效地完成案件审查,继而准确、快速的审结案件。同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及时、有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